[公告] 愛之味:代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他人超限訂定改善計劃之執行情形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29
2.公司名稱:愛之味國際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因子公司愛之味國際有限公司減資退回股款使112年12月31日之
淨值下降,進而導致其對愛之味第一生技食品有限公司之資金
貸與額度計新臺幣12,316仟元(實際資貸餘額為0仟元),超過
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8,621仟元。
6.因應措施:
因子公司愛之味國際有限公司對愛之味第一生技食品有限公司
的資金貸與款項已於112年全數收回。現已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6條之規定訂定改善計畫並於3月29
日召開子公司愛之味國際有限公司董事會取消該資金貸與額度
以符合規定。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