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安泰銀:澄清113年3月30日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30
2.公司名稱: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工商時報及引用之社群媒體
6.報導內容:安泰銀估高於0.4元、安泰銀今年配息至少維持0.4元
7.發生緣由:針對經濟日報A10及工商時報A7報導有關本行股利之描述,皆非本行之新聞
發布,純屬媒體自行推測,特此澄清。本公司之股利發放情形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為準。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