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英濟:本公司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4/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謝萬華-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在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前提下,從事與本公司
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