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光電:澄清113/4/8財訊快報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4/08
2.公司名稱: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
6.報導內容:
展望第二季,隨AI續強,台光電業績將可續揚,營收可望會有季增兩位數百分比的成長
空間.
7.發生緣由:針對媒體報導內容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8.因應措施:本公司未提供財務預測,報載皆係媒體臆測,有關本公司財務
和業務資訊,請依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