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託訴正榮案一審判正榮須支付70%股權對應回購款


內媒報道,平安信託與正榮(06158.HK)股權投資糾紛案件,一審人民法院近日頒布《民事判決書》,認定案件屬股權轉讓糾紛,判決支持平安信託的主要訴訟請求,即平安信託持有廈門市榮璐置業有限公司70%股權,判被告正榮旗下正榮地產控股及正榮(廈門)置業,須向平安信託支付70%股權對應的股權回購款、律師費,並以股權回購款為基數,自2022年2月25日起支付違約金。

平安信託發聲明指,旗下地產股權投資產品「福寧615號」以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廈門市某住宅項目,因樓市持續下行、項目方正榮公司違約,未能於2024年3月29日按期退出,於項目出現異常後立即向正榮公司提起訴訟。目前已取得一審勝訴判決,將持續跟進底層項目的開發營運、銷售及利潤分配情況,保障項目施工建設,加強營銷推廣力度,加快項目銷售,提升資金回籠效率,加快實現現金回收。

平安信託強調,信託計劃資產與信託公司固有資產之間、不同信託計劃之間的資產是獨立且風險隔離的,因此福寧615號信託計劃的延期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營運。(gc/w)~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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