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綠茵: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吳嘉峰
(2)董事:創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彥欽
(3)董事:林鴻昌
(4)獨立董事:王精文
(5)獨立董事:廖偉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吳嘉峰,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如下:
創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創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創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彥欽,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如下:
康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3)董事:林鴻昌,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如下:
世基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長
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巨鎧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御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普鴻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獨立董事:王精文,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如下:
韋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獨立董事:廖偉傑,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如下:
威廉貝勒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