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泰博: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朝旺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東權
獨立董事 楊朝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票決結果,本案照原議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博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詹東權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廣東三才醫療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廣東省中山市中山港火炬開發區國家健康產業基地起步區松柏路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其他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