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 FinTech》比特幣及虛擬通貨發展協會理事長林紘宇:相信台灣版的比特幣ETF,將會比大家想像中更早達成!





「日前金管會新任主委彭金隆在質詢時公開宣布,台灣將開放比特幣ETF的複委託,而我們也與立委葛如鈞發表比特幣ETF在台可行性分析報告,相信國內版的比特幣ETF將比大家想像中更早達成!」比特幣及虛擬通貨發展協會理事長林紘宇,在《Hit FinTech》金融科技產業高峰會中表示。


身為一名比特幣的信仰者,林紘宇指出,現代人投資都是被迫的,因為錢每天都在變薄,只把錢儲蓄在銀行裡就等於被懲罰,進而使法幣購買力逐年降低,而且台灣金融商品實在太少。所以他建議想要投資但還不敢踏入虛擬資產領域的人,可以從「國泰數位支付服務ETF」(00909)開始,這是一檔比特幣概念股,其最大持股比重為全世界第一家採取比特幣戰略的公司MicroStrategy,並還持有美國上市合規交易所Coinbase、NVIDIA及其他礦場。


林紘宇指出,我們現在正推動讓台灣人可以透過複委託購買比特幣ETF,第二哩路則是成立自己的比特幣ETF商品。





立委葛如鈞與林紘宇、中國信託管理學院從今年一月中開始進行相關的論壇研討,並集合產業力量與金管會做溝通,發表了一份比特幣ETF在台可行性的分析報告。其中的內容主要是讓金管知道ETF在全世界,包含美國、香港、巴西、歐盟都已有類似的產品發布,台灣絕對不是領先的,但也已刻不容緩。


而在日前,金管會新任主委彭金隆在質詢時鬆口,台灣將開放比特幣ETF的複委託,預計從專業投資人開始,而一般投資人可能須等到更多風險配套措施祭出後才會開放。


在完成第一步後,林紘宇認為台灣除了讓國外賺這筆手續費外,也應該可以擁有自己的比特幣ETF。所以在比特幣ETF在台可行性的分析報告中,也直接提及台灣若要推動國內版的比特幣ETF,在法制面上可以怎麼做。


「其實這件事在法制上的難度不算很高,不需要修改法律,因為證券信託顧問法的第三條沒有限制不能發比特幣ETF,只要是指數型的商品或金管會所核定同意的,都可以發行。所以目前要討論的是證券基金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以及第32條及第37條等配套。」林紘宇指出,台灣只要更動這個行政規則的條文,就可以發行比特幣現貨ETF。


所以他樂觀認為,在各界的拋磚引玉之下,相信國內版的比特幣ETF可能會更早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