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橡: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維達開發(股)公司代表人:殷琪
(2) 董事/維達開發(股)公司代表人:黃金龍
(3) 董事/漢德建設(股)公司代表人:黃育徵
(4) 董事/漢德建設(股)公司代表人:李孟玲
(5) 獨立董事/趙辛哲
(6) 獨立董事/楊穎洲
(7) 獨立董事/蔡英欣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
二分之一以上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