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鉅邁:公告11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熒茂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盈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已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07~115/06/0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