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博士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3年度第1次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6/1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
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相關規定辦理。
4.私募股數或張數:預計募集4,236,000股。
5.得私募額度:依本公司於民國113年05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私募發行普通股股數
30,000,000股為上限在案。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A.以定價日前1、3 或5 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
為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B.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之訂定,以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
C.依上開規定,以本次董事會民國113年6月11日為私募之定價日,依前述訂價原則,本
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訂為新臺幣 29.0元,總發行金額為 122,844,000 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私募資金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所需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普通股有限制轉
讓之規定,較可確保長期合作關係,故本增資係以私募而非公開募集方式發行普通股有
其必要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6/11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36.13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29.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
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於發行滿三年後,依規定補辦公開
發行後,始得據以申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上市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13年6月12日,股款繳納期間自113年6月11日至
113年6月12日。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主管
機關規定、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之。另授權董事長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為
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所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