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群創:說明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6/21
2.公司名稱: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群創南科5.5代廠房傳180億元賣給美光 公司回應了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群創不對傳言與臆測做任何評論,敬請依公司正式發布的訊息為準。群創專注本業與
轉型發展並重,以彈性策略規劃,致力優化生產配置及提升整體營運效益,強化集團
佈局與發展。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