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典範: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事宜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30
2.減資緣由: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於離職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
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依原發行價格收回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3.減資金額:160,000
4.消除股份:16,000
5.減資比率:0.009%
6.減資後股本:175,324,000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3/08/1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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