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聯亞: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7/31
2.公司名稱:聯亞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3年5月29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730,000股,每股發
行價格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7月9日核准申報生效。
(2)本公司於113年7月31日董事會決議訂定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為113年8月28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