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房》10月起北京將住房租賃押金和租金納入監管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部門印發《北京市住房租賃押金托管和租金監管暫行辦法》通知,自10月起施行。該暫行辦法共二十二條,從用於押金托管租金監管的賬戶開立、押金的存入和退還流程、租金的存入和划轉及退還流程及押金托管租金監管過程中的糾紛解決等方面明確對住房租賃企業押金托管及租金監管的管理規定。

暫行辦法明確,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並按照規定通過第三方專用賬戶托管。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租金,超收的租金應當納入監管等。

在押金托管方面,該暫行辦法規定,押金應當按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押金支付時間、金額存入用於押金托管的賬戶,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退還。住房租賃企業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押金退還意見的,押金的本金和同期利息全部退還至承租人賬戶。(ta/a) ~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


其他人也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