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永裕:代精奕興業(股)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解任執行副總案


第8款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
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執行副總
2.發生變動日期:113/07/1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郭同傑 / 精奕興業(股)公司執行副總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
任」或「解任」):解任
6.異動原因:過半股東依公司法第173條之1全面改選之新任董事會解任
7.生效日期:113/07/19
8.其他應敘明事項:
精奕公司過半數股東於民國113年7月19日共同召開股東臨時會,並進行董監事之全面改
選,選出之新任董事名單請參考永裕公司113/7/20重大訊息。永裕公司未出席該次股東
臨時會。嗣因永裕公司認該次股東臨時會涉及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法,故與裕達投資
有限公司及宇程投資有限公司等股東共同依公司法規定,於民國113年7月23日共同向智
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暨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之聲請,並訴請撤銷該違法之決
議;亦已函告登記主管機關臺南市政府前開股東會決議存在違法之情事。截至目前為止
法院尚未做成裁定或判決,且登記主管機關臺南市政府亦尚未核可辦理前開全面改選董
監事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