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聯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進行臺灣地區不動產開發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09
2.公司名稱:聯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茲因土地地主眾多整合不易,爰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七條,
授權董事長自113年9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止,於新臺幣1,471,491仟元額度內,
全權處理臺灣地區不動產洽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