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石化: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以面額計算,新台幣2,200,000仟元
(2)發行總股數:普通股220,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股份,
計22,0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
計22,000仟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
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計176,000仟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室
辦理拼湊。
(2)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的
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發行案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資金來源、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
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發行事宜,如遇法令變更、
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
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發行案俟陳請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定價基準日、認股基準
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其他辦理發行新股相關事宜。並於除權交易
日前五個營業日決定實際發行價格及辦理增資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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