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錸寶: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來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釋股價格及釋股基準日等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09
2.公司名稱: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配合子公司來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來穎)上市(櫃)規劃,並符合上市
櫃審查準則規定,於113年0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本公司持有之來穎股權,
由本公司全體股東依釋股基準日按持股比例認購,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
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本次釋股價格暫訂為每股新臺幣70元,並經立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交易價格合
理性意見書在案。
(3)擬訂定本次之釋股基準日及相關時程日期如下:
(a)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0月14日至113年10月18日
(b)釋股基準日:113/10/18
(c)本公司股東股款繳納期間:113/10/28~113/11/01
(d)特定人繳款期間:113/11/04~113/11/08
(e)認購股數交割及過戶:113/12/05
(4)考量釋股後股權結構規劃、專業機構代辦公費及本公司原始股東投資意願,擬以
「得認購股數達100股(含)以上者始有參與認購權利」作為本次釋股本公司原始股
東之認購機制。本次釋股股數為3,440,000股,依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股數90,651,
675股計算,本公司股東每仟股可認購來穎37.9股,故本公司股東需持有2,639股始
有參與認購權利。另為顧及本公司股東之權利,亦開放認購未達100股之股東自行
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得認購股份至100股。
(5)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認股率發生變動而修正或
因應事實需要修訂,須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因配合辦理釋股作業事宜,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81042)於113年09月20
日至113年10月18日期間停止轉換,債券持有人如擬請求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
登記之始日(113年09月20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前(113年09月18日),向往來券商辦理轉換
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