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收購新光金股票 金管會要求補件
針對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10)日表示,已在9月4日要求中信金補件。(圖/記者顏真真攝)
[NOWnews今日新聞] 針對中信金控向金管會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10)日受訪時表示,已在9月4日發函要求中信金補件。對於原本市場預期9月16日公開收購案生效時間可能生變,彭金隆說,要看中信金回文時間,目前還沒收到回文。
新光金併購案形成「三角戀」,台新金與新光金董事會通過合意「換股」合併,並將於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不過,中信金也已在8月26日向金管會申請非合意「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依據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管會在9月16日前要給予准駁,一旦通過,中信金就可以開始在市場收購新光金股票,依中信金公告,收購最高上限51%。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日透露,金管會已在9月4日要求中信金補件。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則說,什麼時候能完成審核就要看這家公司的補件什麼時候送進來。彭金隆也表示,這要看中信金回文的時間,目前還沒收到回文。
至於台新金曾在法說會上表示,2022年11月曾向金管會溝通將以股票加現金方式「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幾乎與這次中信金提出的一樣,只差價格不同,卻遭金管會否決,並認為金管會基於監理標準一致,應該要否決中信金的申請。
對此,莊琇媛表示,以往例子當時有不同條件,所以是不是相同方式來申請?金管會後續是否也要比照辦理?「我不予置評」,但金管會在審核任何併購案不論是非合意還是合意案,金管會都是秉持「最終一定是合意併購」,併購案要考慮多方關係人,除股東之外,甚至是客戶及整個社會穩定及金融秩序,「我們都會綜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