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OBU不侷限聯貸等3業務 可進軍資產管理


金管會力拚打造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鎖定台商境外資金的資產管理需求,金管會擬強化銀行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拓財管商機,提供台商海外資產管理、客戶資產配置、家族辦公室財富傳承及家族企業永續規劃等。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年5月上任後,極力推動將台灣打造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並於9月正式對外揭曉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願景下銀行、保險及證券期貨推動措施,力拚打造安全與發展並進的新金融市場。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在金管會研擬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規劃內,有列入OBU協作境外資產管理中心方案,將強化OBU提供台商海外資產回台管理、客戶資產配置、家族辦公室財富傳承及家族企業永續規劃等4大業務。

童政彰不諱言,OBU現行業務主要聚焦聯貸、買賣有價證券及外匯交易3大區塊,客群主要侷限於有籌資需求的客戶,例如法人客戶可能要辦國際聯貸才洽OBU,但環顧台商整體布局,銀行OBU業務其實可提供更多元服務,尤其是資產管理等。

他說,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已明定OBU可辦理業務範疇包括受託進行資產配置或財務規劃顧問諮詢等,但觀察這項業務目前並未被充分運用,金管會因此提出強化OBU財管功能等作法,希望達到壯大台灣、實現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願景。

以強化台商海外資產回台管理為例,台商布局全球,盈餘不會全部匯回台灣,有部分資金會保留在海外進行資產管理運用,過往OBU較疏漏開發台商境外資金的資產管理運用商機,因此台商境外資金的資產管理會交由境外金融機構承作,金管會未來將鼓勵OBU多著墨台商境外資產管理業務。

童政彰表示,過去常講「台灣人的錢要由台灣人提供金融服務」,台商資產配置回到台灣,會由台灣的銀行業承作,但台商留在境外的資產其實也可由台灣的金融機構提供服務,不必由境外金融機構承作,金管會鼓勵銀行相應擴充專業人員配置與設備量能,開拓OBU資產管理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