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不符合國家發展需求造成民怨|林岱樺公布說帖主張重新檢討、暫緩實施




林岱華、蔡易餘等多位民進黨立委今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明年4月即將上路的《國土計畫法》向中央喊話應重新檢討、暫緩實施。(圖/林岱樺國會辦公室)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


針對政府推動《國土計畫法》,預計明(114)年4月30日上路,民進黨立委林岱華、蔡易餘等多位立委今(18)日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向中央喊話應重新檢討、暫緩實施。林岱樺表示,該法若貿然施行,必將影響農民生計與地方發展,應廣徵民意後重新研議,現階段行政院應暫緩實施。對此,內政部表示,會盡快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議、與地方溝通。




林岱樺指出,《國土計畫法》以國土保育為名,實際上嚴格限制土地使用和開發,對農民、土地所有權人等各方造成負面影響。(圖/林岱樺國會辦公室)

國土計畫分三個階段,目前已完成第一、第二階段,現在來到第三階段,縣市政府會劃設「國土功能分區」,預計明(114)年4月30日將正式施行。不料引發地方政府、農民反彈,擔憂限縮城鄉發展、農民損失慘重,像是雲林縣、彰化縣等農業大縣共有9縣市沒有繳交功能分區圖。對此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拋出,將提案修法展延2年。




林岱樺強調,國土計畫是國家長遠發展的重要基礎,不應匆促上路,應該更為審慎地探討,廣納民間意見。(圖/林岱樺國會辦公室)

林岱樺指出,《國土計畫法》以國土保育為名,實際上嚴格限制土地使用和開發,對農民、土地所有權人等各方造成負面影響,阻礙地方的經濟活動,已經引起地方農會普遍不滿。她主張應暫緩實施《國土計畫法》,針對區域計劃法增加其彈性應用,逐步增加保育相關規定。


林岱樺說,一些缺乏實務經驗之理論派人士,基於「國土保育」觀念推動「國土三法」,即國土計畫法、濕地保育法及海岸管理法。陳義很好,但未顧及人民權益,亦不符合目前國家發展需求。國土計畫係基於「國土保育」觀念,禁止大部分土地開發,嚴格限制土地使用,導致嚴重影響農地地主、非農地地主、開發者及使用者等人民權益。


林岱樺強調,國土計畫是國家長遠發展的重要基礎,不應匆促上路,應該更為審慎地探討,廣納民間意見,確認無虞後再進行實施,以避免民怨的產生。


林岱樺進一步表示,國土計劃法在執行過程中,因中央與地方各單位的計劃素養不足、專業人力短缺,使得法案推行困難重重,法案實施後,原先根據區域計劃法允許的土地開發專案,包括產業園區渡假村、加油站、幼兒園、安養院等,均被取消,將導致人民產生相對剝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