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防憲法法庭淪「少數決」 大法官判決門檻要過總額3分之2




藍白陣營先前在立法院憑藉人數優勢強推國會改革法案,但在憲法法庭遭暫時處分,最終結果未決。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上會期曾提案明訂《憲法訴訟法》,本會期將再提案,提高大法官判決門檻,從原先的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改成3分之2以上同意,若修正草案通過,未來大法官解釋較不容易通過,藍白較不會被綠營手段制肘。

根據現行的《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審理案件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才能做成判決。由於「現有總額」沒有明定人數,若發生人數不足15人時,就可能出現3、4名大法官同意就能做成判決的可能性。

因此翁曉玲在上個會期曾提出《憲法訴訟法》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明訂「憲法訴訟法」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是15人。若修法通過,當總統府提名的7名大法官人選被立法院封殺,剩下的8人將不符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的規定。

翁曉玲本會期再提修訂同法第30條及43條同意門檻,將大法官判決門檻從現有總額半數以上同意,提高至3分之2。翁曉玲指出,此法的前身為大審法,最早的規定就是3分之2出席,3分之2決議做成大法官解釋,但憲法訴訟法制定後,同意門檻降到2分之1,雖能提升審理速度,但卻很容易通過大法官解釋。

若翁曉玲修正草案皆在立院三讀通過,未來至少需10位以上的大法官參與評議,且要有7位以上同意才能作成判決。

不過翁曉玲也坦言,國會改革法案的釋憲案可能很快就出爐,不確定她的提案10月底能否趕得上,且該屆大法官只做到10月31日,不太可能壓線宣示,因此預估10月中旬就會知道國會改革案的結果。(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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