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死刑表態 卓榮泰:憲法法庭做的決定不是廢死
憲法法庭20日判決死刑「有條件合憲」、唯一死刑違憲,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24日)至立法院進行備詢,被問到「是否反對廢除死刑?」卓榮泰雖然沒有正面回應,但他強調,憲法法庭所做的解釋不是廢死。
卓榮泰被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時,被問到對廢死的態度,卓榮泰回應,大法官的釋憲應該成為共同標準,但若有法律不允許的社會重大惡行,被告遵照正當程序完成抗辯,法官仍有判刑,社會應該接受。
洪孟楷追問,所以你反對廢除死刑?卓榮泰並未正面回應,但他表示,台灣現在確實有死刑存在,政府是依法行政。
但洪孟楷質疑,判處死刑須經一、二、三審法官都同意,才能判死,法務部長鄭銘謙說,還是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卓榮泰認為,依照憲法法庭判決文字,需要合議庭法官都必須一致同意,至於程序上還必須要進行各種修法,細節法務部已經開始研擬。
對此,洪孟楷詢問,台灣目前有37位死刑犯尚未執行,在釋憲過後,這些死刑犯是否仍可提出非常上訴?已經有死刑犯拖了24年都未執行。
卓榮泰回應說,有些程序上恐有瑕疵,應該有檢調單位進行了解。至於若國民法官法庭,6名國民法官決定判死,但1名職業法官反對,是否就無法判死?對此,卓榮泰說,可以討論未來如何執行「是可行的」,也要符合社會大家共同的標準跟價值。
卓榮泰也強調,不同意死刑有條件下合憲,被說成「實質廢死4個字來形容」,他要很負責任的說,憲法法庭所做的解釋不是廢死。
卓榮泰表示,在有條件合憲的框架下,把一些程序完備,是為了避免造成冤枉判決,但我們在完備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對這些重大案件進行各種檢驗,而鑑定的過程也是要讓社會能夠接受,再來我們可以改變拘禁的方式,用終生拘禁來取代無期徒刑,這是未來司法跟行政院,乃至跟立法院,可以討論的重點,因此,他不認為這就是實質廢死。(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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