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1. 原公告日期:110/03/22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與冠德建設(股)公司簽訂合建契約共同開發新北市新莊區鴻福段148等地號16筆土地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故經考量雙方利益,合意解除合建契約。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