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卜特蘭水泥反傾銷案 經部初步認定有損害之虞



經濟部今天審議越南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反傾銷案,雖尚難認定涉案傾銷貨物進口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但經濟部表示,從涉案產品的進口增加率、越南生產者產能等評估,對台灣產業有實質損害之虞,後續移請財政部進行傾銷調查。

經濟部今天召開貿易救濟審議會,由次長陳正(示其)主持,會中就「台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申請對自越南產製進口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初步調查結果進行審議。

經濟部表示,初步調查結論是在有限的法定調查時限下,就涉案產品進口數量變化、國內同類貨物市價所受影響及國內產業各項經濟因素等法定事項調查。

經濟部提到,雖然從市場競爭狀況、產業損害及因果關係等方面綜合評估,尚難認定涉案傾銷貨物進口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但是從涉案產品的進口增加率、越南生產者產能、存貨、出口能力,以及進口價格等方面綜合評估,有合理跡象顯示,其對國內產業有實質損害之虞。

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台灣的反傾銷案件調查由財政部與經濟部分工,分別負責傾銷、產業損害調查。程序上,先由經濟部進行產業損害初步調查,如認定成立,則移請財政部進行傾銷初步及最後調查,其最後調查認定傾銷成立,再由經濟部進行產業損害最後調查,最終交由財政部決定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經濟部指出,將產業損害初步調查認定結果通知財政部後,財政部應於通知送達的翌日起70日內作成有無傾銷的初步認定,並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反傾銷稅。

經濟部強調,此案如須進行產業損害的最後調查,將就國內產業狀況進一步了解及查證,並蒐集各方針對課徵反傾銷稅對下游產業等國家整體經濟利益影響等意見,提供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參考。屆時並不排除其他任何新增不同事實與分析,而獲致不同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