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開發案容積率400% 賴清德被控圖利 南市府反擊:明顯抹黑



文/住展雜誌



京華城容積獎勵之亂,越演越烈,戰火已延燒到總統賴清德身上。媒體人毛嘉慶、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昨到台北地檢署告發總統賴清德、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指二人過去擔任台南市長、南市都發局長期間,違法創設容積獎勵,涉嫌圖利。吳欣修駁斥,遭質疑的案件是2009年縣市合併前所通過,當時他未擔任都發局長,實為移花接木式的抹黑;台南市都發局也強調,一切程序符合法令規定。



毛嘉慶、練鴻慶指稱,賴清德、吳欣修在2012年至2014年間,以內部自行創制的施行細則,放寬容積獎勵,讓當時台南市中西區大面積開發案容積率自180%跳升至400%,涉嫌圖利業者,要求台北地院、監察院比照京華城案調查處理。



吳欣修:當時未任都發局長



吳欣修表示,上開媒體人提出質疑的案件,包括「台南市都市發展軸線第一期地區(海安路、永華路、林森路、夏林路、公園南路及東豐路兩側)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份專案通盤檢討案」,是2009年10月訂定;「變更台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是2009年12月訂定。



吳欣修說明,上述兩案都是縣市合併前通過的案件,當時全國尚無容積獎勵上限的規定,且他當時並未擔任台南市都發局長。



吳欣修進一步澄清,因應監察院糾正全國容積獎勵浮濫,內政部在2014年訂定「容積獎勵上限20%」的全國性規定,他時任台南市都發局長,隨即在當年度配合辦理,並在8月25日公告《都市計畫法台南市施行細則》的建築容積累計上限,要求推動中的台南市都市計畫案,全面適用相關規定,以避免台南市發生容積獎勵浮濫的情況。



吳欣修強調,媒體報導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及都發局長的他,在2014年至2017年間用內部施行細則違法創設容積獎勵,與上述案件的時間點均未符合,顯為移花接木式之抹黑。



台南都發局:一切合法合規



台南市都發局也回應,市府於2009年10月訂定原市發展軸線兩側容積獎勵機制,透過獎勵及回饋方式提升容積率,以帶動市中心區公園道周邊發展;同時於2009年12月「變更台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在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新增「鼓勵大面積基地」開發規定,帶動市中心區的發展。



都發局表示,毛所控東區工2工業區變更案,是依據《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辦理案件,在2010年8月發布實施,案件辦理期間,全國尚無容積獎勵上限規定,一切程序均符合法令規定。



後續因應內政部容獎上限的規定,台南市府於2014年8月公告前開獎勵已不適用;都發局表示,有關媒體人影射在2014年至2017年間用內部自行創制的施行細則等事宜,經查與上述案件的時間點不符,顯為誤植或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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