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款1.事實發生日:113/10/302.發生緣由:以第三方身分配合法務部調查局今日上午至本公司進行調查。3.因應措施:本公司全力配合調查。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