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龍三溫暖槍擊案 彭姓槍手殺人未遂起訴建請不予減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大同區天龍三溫暖樓下7月10日發生槍擊案,威震集團吳明達遭彭姓槍手埋伏槍擊,士林地檢署案發後聲請羈押、禁見彭姓槍手獲准,今(1)日依槍砲、持槍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殺人未遂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並就其自首與殺人未遂部分請法院審酌不予減刑,以杜絕僥倖並嚴懲不法。


檢方起訴指出,彭姓被告在去年9、10月間,即受託代為保管具殺傷力之制式手槍及子彈,之後不滿吳明達派人向其經營之餐廳收取保護費,竟於今年7月10日,與不詳之人共同基於殺人之犯意聯絡,由彭姓被告在「天龍三溫暖」附近騎樓埋伏,等見吳明達及其友人走出來即在該處公共場所以雙手持槍瞄準而近距離朝吳姓被害人連續開5槍射擊,其中1槍射向同行之少年友人,致2名被害人中彈受有槍傷,經緊急送醫而殺人未遂。


由於近來槍擊案都有槍手「投案」或「自首」的舉動,檢察官就彭姓被告於開槍行兇後,雖自行前往派出所自首,及被告開槍射擊之2名被害人經送醫始倖免於難而殺人未遂,然鑑於被告無視法紀,光天化日下持槍行兇,犯罪之手段兇狠;到案後又飾詞狡辯,犯罪後態度不佳。


且所為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犯罪所生之危害甚鉅等情,請法院審酌不就該被告自首與未遂犯行減輕其刑,並請法院審酌一切情狀,從重量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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