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凱基金:代子公司凱基銀行公告與凱基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換基準日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1
2.公司名稱: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基銀行)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凱基銀行為凱基金控持股100%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1) 凱基銀行擬以股份轉換方式將凱基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華開發資產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基AMC)納為持股100%之子公司案,以及凱基銀行 
擬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支付予凱基金控,作為受讓凱基金控持有之凱基AMC全
部已發行股份之對價案,業於113年7月19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2) 前述兩案已分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8月14日金管銀控字第11301431422號
函及113年10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0253號函同意在案,經雙方指定之人議定
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3年11月1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