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3/11/042.捐贈緣由:為落實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政策,關懷社區人文,擬贊助「財團法人 范道南文教基金會」,參與社會公益活動。3.捐贈金額:113年贊助新台幣6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范道南文教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