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虹揚-KY:本公司於113年11月06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之新聞內容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6
2.公司名稱:虹揚發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揚州虹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通過擬向關聯人購買股權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13年11月06日下午02:30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
記者會說明本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虹揚KY(股票代號6573)之子公司揚州虹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州虹揚)
於今日2024年11月0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關係人方欣怡小姐購買其持有揚州虹宇電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虹宇電子)100%股權;並依據本公司及子公司揚州虹揚取得或
處分資產管理準則規定,經揚州虹揚董事會後,再提報2024年11月8日總公司董事會及
2024年12月26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後執行相關作業。
相關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之子公司揚州虹揚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相關作業,委託「博
文房地產評估造價集團有限公司揚州分公司」進行估價並出具報告書及委託「揚州
邗瑞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之股權價值合理性獨立專家意見書;並經由「北京天馳君
泰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及協合國際律師事務所」之適法性分析;綜觀上述估價報告
,本公司之子公司揚州虹揚擬以人民幣$8,700萬向關係人方欣怡購買其名下之虹宇
電子100%的股權。
二、本公司之子公司揚州虹揚自1992年設立於邗江區槐泗鎮已30餘年,為配合當地政府
造鎮計劃,於2012年與當地政府簽署協議,並經雙方商議必需搬遷至北山工業園區
;當地政府也承諾給予相關拆遷補償。
由於當地政府招商資格限制,需以新創公司方能優先取得土地使用權,本公司考量購置
土地及建廠之土木工程及軟硬體設備等所需資金龐大,故高桂珍總經理家族由其一親等
親屬新設虹宇電子,且自2017年起配合當地政府都市開發計畫,於揚州市邗江區北山工
業園區興建新廠,並將新廠廠房長期出租予揚州虹揚用於製造生產之廠址。
揚州虹揚與虹宇電子於2016年簽署廠房租賃合約(2018年1月1日起2037年12月31日止),
並於2022年11月1日起承租宿舍房屋(逐年簽約),預估20年承租期。
近期,考量當地法令政策,以及出租方不可控的或有轉賣該房產的可能性,致而影響公
司繼續經營並中斷生產製造風險,及土地增值增加購買成本等因素;擬向關係人商議以
取得拆遷補償款及自有資金分次支付股權收購價款,相較現行每月租金負擔稍緩,且亦
不受出租方隨時轉賣及當地政府的法令政策;現行揚州虹揚對其產銷組合做調整,實質
營收增加雖不顯著,但其毛利卻相對提高;短期資金雖有吃緊,擬以應收付款週期調整
,及非必要性的租賃融資等做為支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