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冠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1/0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13年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10億元整
5.每張面額:100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5年期
8.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發行,依訂價時市場狀況訂定,並授權董事長決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由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保證銀行。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一0八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到期之本金。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並委任第一金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