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3/11/112.捐贈原由: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獎助專業人才從事學術研究開發, 擬贊助「財團法人王民寧先生紀念基金會」,參與社會公益活動。3.捐贈金額:新台幣150萬元整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王民寧先生紀念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