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合庫金:代子公司合作金庫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3/11/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劉葳之/合作金庫創業投資(股)公司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合作金庫創業投資(股)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
類似之公司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合作金庫創業投資(股)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過半數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