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亞虎認了?北檢同意具保停押 另聲請延押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弊案,繼日前聲請延長羈押禁見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被告獲准後,22日再聲請延押柯的大帳房李文宗,另同意涉當白手套的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具保停押,顯示朱應已供出關鍵案情,近日可望重獲人身自由。
北檢指出,檢察官偵辦柯文哲等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22日針對羈押期限即將屆至的李文宗,依法向台北地院聲請延長羈押;朱亞虎部分,則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北檢說明,李文宗9月29日經北院裁定羈押2月,檢察官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10月4日、17日、 25 日、11月6日、8日、19日訊問李文宗,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其訴訟防禦權之行使。
李文宗所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第342條第1項「背信」等罪嫌,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的供述歧異,且尚有共犯滯留境外,相關事證仍待追查,故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予延長羈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風險驟升,難以有效追訴,延押聲請書已於22日上午送交北院。
另外,朱亞虎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北檢審酌所涉及相關犯罪事實,於羈押期間已使其充分陳述及答辯,雖仍存在羈押事由,惟無羈押必要,而得以具保替代羈押,故22日上午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全案至今共有柯文哲、彭振聲、沈慶京、應曉薇、應的助理吳順民、李文宗、朱亞虎等7人被羈押禁見,其中吳順民羈押期滿未被延押,而今朱亞虎也獲得北檢聲請具保停押,代表北檢應已取得這兩位居中穿針引線的關鍵被告證詞,而主動同意放人,若檢察官最終認定柯文哲等人涉犯圖利、行收賄犯罪嫌疑重大,最遲應於12月28日以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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