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通過主決議 促提國營金融事業員工福利改進案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通過主決議,請財政部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拉近國營金融事業機構與泛公股金融同業的伙食費、生育補助、獎金、員工福利信託等相關方案,於1個月內向財委會提出改進方案的書面報告,以提升國營金融事業機構競爭力。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審查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等案,會中無異議通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及民進黨立委李坤城、王世堅等人共同所提主決議。

賴士葆等人提案指出,金融市場競爭激烈,但國營金融事業機構的各項員工待遇及福利措施,卻仍沿用民國62年的單一薪給制度規範作為拘束而缺乏彈性,與純民營或公股相較,均無法在立足點上競爭,在攬才留才上將漸失誘因。

提案指出,本國銀行在經營上面對相同的競爭市場環境,但國營金融事業機構(含台灣金控、台灣土地銀行及中國輸出入銀行)員工的薪酬、福利措施,卻不及其他泛公股金控(銀行)。

賴士葆等人提出「國營金融事業機構員工福祉及市場競爭力」案,盼立法院財委會通過主決議,請財政部會同人事總處,提出拉近國營金融事業機構與泛公股金融同業的伙食費、生育補助、獎金、員工福利信託等相關方案,於1個月內向財委會提出改進方案的書面報告,以提升國營金融事業機構競爭力。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在場立委對於賴士葆等人的共同提案無異議,通過主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