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嘉基: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暨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資金用途計畫變更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11/2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2/12/20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本次計劃原規劃投入622,515仟元用以自地委建龍潭廠房,惟考量目前市場營建工
程因缺工多有工期延宕之情事,而影響原自地委建計畫。期間於中壢工業區覓得
一待售現有廠房,擬變更募資資金運用計畫,以購置現有廠房取代自地委建,將
可降低未來興建工程進度之不確定性,有效縮短產線佈建時間,
對擴廠計劃有正面助益。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1)變更前:興建龍潭廠房622,515仟元,購置機器設備31,751仟元。
(2)變更後:購置廠房(含裝修工程) 617,800仟元,
購置機器設備31,751仟元(金額未變更,預定完成日提前)。
6.預計執行進度:113年第四季。
7.預計完成日期:114年第三季。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本次計畫變更後,隨即進行產線佈建,可較原計畫提早完成,
公司得以搶佔市場先機,及因應客戶訂單需求,對公司營運有正面助益,
將有助於提升股東權益。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本公司原計畫興建龍潭廠房,預計於115年第一季完成,
購置機器設備,預計於115年第二季完成後,於115年第三季試產;變更計畫後,
購置廠房(含裝修工程)預計於114年第二季完成,購置機器設備預計於114年第三季
完成後,立即投入試產,可有效縮短產線佈建時間,對擴廠計劃有正面助益。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變更係考量本公司整體資金之運用效率,其變更後
之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亦屬可行,對本公司營運發展有具體且及時之正面助益,
故對本公司股東權益有正面之影響。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該公司興建龍潭廠房之建築執造已於113年3月取得,
惟考量目前市場營建工程因缺工多有工期延宕之情事,為避免自地自建之原計劃
因施工時程延宕,進而影響後續新產品產線之建置及產線擴充,故該公司亦同時
著手尋覓現有廠房並持續評估比較替代方案,包含購置現有不動產之必要性及預計
效益。綜上,本次計畫變更係刪除興建龍潭新廠,變更為購置廠房,募集資金計畫
總額並無變動,且對其股東權益並無重大不利影響。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