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詐領助理費 台北市前議員林穎孟遭判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被稱為「甜心議員」的台北巿前議員林穎孟被控在107至108年議員任內詐領助理費26萬7219元,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宣判,林穎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之職務詐欺罪判刑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及圖利罪判處5年8月,褫奪公權3年;林穎孟的前男友葉曜彰則被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北院合議庭指出,林穎孟擔任台北市議員,動見觀瞻,本應自律為選民榜樣,並體會國家補助議員公費助理之用意,卻不實申報公費助理致使公務員陷於錯誤而為不實登載,因而詐得1個月之助理補助費,以權充為其本應自行支付予楊姓助理的資遣費;並將米達克公司原已聘僱之郭姓設計師,於109年5月起至109年11月1日期間改以林穎孟公費助理名額聘用,林穎孟、葉曜彰共同藉此圖米達克公司之不法利益並破壞議員助理補助費用制度之美意。


同時,林穎孟、葉曜彰迄今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難謂良好,爰參酌刑法所列各量刑事由、所涉犯各罪法規範目的,兼衡其2人等各自之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妥適量刑。


林穎孟是遭5名公費助理爆料「挪用勞健保費」、「用男友當人頭詐領補助費」,北檢111年3月搜索、約談林到案,訊後100萬交保,同年8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林及葉2人。


檢方起訴指出,林穎孟議員任內在107年12月25日開始聘用楊姓助理,108年9月間楊姓助理請辭,林穎孟決定同年9月28日起資遣楊姓助理。為免除支付資遣費用,林穎孟108年10月仍登載楊姓助理為公費助理,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退機關提撥補助款等共計新台幣3萬5563元,直到同年11月間才辦理楊姓助理停聘。


林穎孟也聘僱前男友葉曜彰為公費助理,薪資由葉曜彰領取供2人支配使用。葉曜彰109年3月31日成立公關行銷公司,林女明知無法繼續聘用葉曜彰為公費助理,2人謀劃將公司新聘雇員充作議員公費助理,雇員再依公司指示處理承攬議員工作,以分攤公司成本。


葉曜彰的公司109年4月間聘郭姓女子負責平面設計、攝影及媒體影像製作,林穎孟、葉曜彰登載郭姓女子為公費助理,領取薪資,並扣抵林穎孟應由個人支出的議員社群網站臉書等社群媒體影像製作費、文宣設計費等,總計詐領23萬1656元。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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