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北富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深圳騰富博投資有限公司股權案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深圳騰富博投資有限公司;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12/3~113/12/3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37,320,000股
每單位價格:人民幣1.9元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70,908,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北京驛碼神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10/10/07富邦財產保險公司以每股人民幣2.61元處分深圳騰富博投資公司63,444,000股
之股權
110/10/07富邦金控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人民幣2.61元取得深圳騰富博投資公司
26,124,000股之股權
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為富邦金控之孫公司
富邦金控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富邦金控之子公司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估處分損失:人民幣26,497,200元
(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對損益無影響)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總付款金額:人民幣70,908,000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買方於工商變更登記完成日起即取得目標股權的所有權及其所附帶的權利
付款先決條件均被滿足後的15個工作日內,買方一次性向賣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並完成
交易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決策單位:董事會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資產評估報告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0.45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富邦金控:無
台北富邦銀行:無
北富銀創投: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富邦金控:0.15%;0.17%;不適用
台北富邦銀行:0.04%;0.55%;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金融資產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12/03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博泰明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卓昭呈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一字第1070492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過去一年:無
未來一年:無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計價單位係為人民幣
本交易為三個關聯企業(富邦財產保險、北富銀創投、富邦金控創投)分別持有之騰富
博投資公司股權處分予原始股東北京驛碼神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該股權之原始投資金
額合計為1億2,440萬元人民幣,處分價款合計為2億3,636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