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冠西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05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
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以新台幣參億伍仟萬元為上限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底標以不低於面額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全權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待定
14.發行保證人:待定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本次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
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
18.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
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
理,並報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發
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
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相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
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為配合前揭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之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可並
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
關發行事宜,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