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競國: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買回公司股份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239,514,40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3/12/16~114/02/1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8,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1.87~24.84,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0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經第十二屆第十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
於每股新台幣11.87元至24.84元之間,買回本公司普通股,預定買回
股數為8,000,000股。
決 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同意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五,且買回股份
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三,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
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評估意見,競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1.87元
至24.84元,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
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性比率等項目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評估其預定
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且符合相關規定。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