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13/12/172.捐贈原由:為擴大回饋社會、捐助公益,以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3.捐贈金額:新臺幣12,000,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財團法人新光鋼添澄慈善基金會」由本公司及 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共同捐助成立。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