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勤美:補充公告本公司113年度對關係人捐贈事宜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8
2.公司名稱: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2年12月18日董事會通過,113年度在新台幣1,500萬元額度內,
授權董事長依「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之資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進行捐贈,
截至目前為止已全數執行完畢,並於本公司113年12月18日董事會報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