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醫揚:公告董事會追認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8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4/0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本公司113/04/01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低於市價之員工認股權證。
(2)原通過之第三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一項及第四項條文節錄如下: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員工之年資、職等、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經由董事長核定後,並經董事會
同意後認定之。惟獲配員工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
會同意;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先提報審計委員會討論,再提報董事會
同意。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
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及員工酬勞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發生變動時(即私募、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
、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
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拾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 (每股繳款額× 新
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
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繳款之股款繳納憑證,不
含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且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
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營
業日起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
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為準。
(二)(略)
(三)(略)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則
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份÷減資後已發行股份)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113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並提
報本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2)修訂後之第三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一項及第四項條文節錄如下: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員工之年資、職等、工作
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擬定之分配標準,經由董事長核定後,
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獲配員工具經理人或具董事身分者,應先提
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先提報審計委員會討論,再
提報董事會同意。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
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及員工酬勞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
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私募、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
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
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入)。
此外,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
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已發行股數+ (每股繳款額× 新
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
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股數)
1. 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繳款之股款繳納憑證,
不含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且不含認股權股款繳
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 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 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個
營業日起連續二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4. 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 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
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
數為準。
(二)(略)
(三)(略)
(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則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
捨五入),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
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份÷減資後已發行股份)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股數/股票面額
變更後已發行股數)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對本公司業務財務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