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韓ADTA生效首年 財部:36件申請營業利潤免稅
台韓避免雙重課稅協定(ADTA)自今年1月1日起適用,財政部今天表示,此協定可提供雙方人民與企業合宜減免稅措施,經統計,取得台灣來源所得的韓商申請營業利潤免稅,目前已有36件,預期未來將繼續成長。
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副司長李明機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今年財政外交成果主要有4大項,包含持續推動ADTA簽署生效、與協定夥伴國進行相互協議程序諮商以保障納稅者權益、波蘭關務合作,以及與羅馬尼亞等國交流財政政策,分享台灣經驗。
李明機說明,財政部持續拓展ADTA網絡,美國財政部今年10月29日表示,台美雙方財政部將對台美ADTA相關議題展開討論,而台灣方面,近期已如期赴美國華府進行相關實體會議與對等諮商。
李明機表示,雖然諮商不可能一次就談成,但雙方已有共識,未來會加速推動,不管是拜登政府或是將就任的川普政府,都承諾消除重複課稅以利吸引投資,所以台灣對此樂觀其成。
李明機指出,台美ADTA近年可說是取得重大進展,事實上,在美國財政部今年10月29日發布聲明之前,台美2023年就已經進行數次視訊或實體對話與交流。
無論避免雙重課稅是透過行政部門諮商、或美國國會推動的「美台雙重課稅快速減免法案」等任一形式生效,李明機表示,只要能解決兩國廠商、人民面臨的問題,財政部都將繼續積極跨部會協力促成,「這是我們的priority(首要任務)」。
同時,台韓ADTA自今年1月1日起適用,國財司表示,透過協定,可提供雙方人民與企業合宜減免稅措施,有助進一步促進雙邊投資、產業合作與技術交流,營造互惠雙贏局面;據統計,取得台灣來源所得的韓商申請營業利潤免稅,目前已有36件,預期未來將持續成長。
國財司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果遇到已生效ADTA的解釋及適用爭議,面臨重複課稅風險,可依相關協定「相互協議程序」規定,申請由雙方主管機關協商,今年台灣與2個協定夥伴國進行實體或視訊諮商,就6件雙邊預先訂價協議案已達成共識,正進行簽署程序,有效協助預防或解決跨境所得稅爭議,提升租稅確定性。
此外,為持續在「台灣海關與波蘭海關間關於打擊關務詐欺行為瞭解備忘錄」架構下,增進關務合作關係,國財司指出,今年11月雙方海關就關稅完稅價格調查機制、應用新興數位科技於關務服務、推動無紙化跨境貿易、快遞貨物查核及管理等議題討論交流。
國財司表示,台灣海關並實地觀摩波蘭查緝犬訓練中心及格但斯克(Gda?sk)深水碼頭,期借鏡波蘭成功經驗,提升台灣海關邊境管理、X光儀檢作業貨物檢查及查緝犬運用等能力。
另外,國財司指出,財政部今年接待外國訪賓交流相關財政議題超過10場次,其中與羅馬尼亞國會友台小組就租稅、預算及公股銀行業務等議題進行交流;於史瓦帝尼王國中央銀行總裁尼西(Philemon F. Mnisi,另譯蒙尼斯)一行來訪時,介紹財政園區公私協力興建模式,作為史國施政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