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華建: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三次及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1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1)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2)大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伍億元整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壹拾億元整
5.每張面額: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定依票面金額之100%發行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暫定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100%發行,實際總
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年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年
8.發行利率: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0%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充實營運資金。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決定、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
相關辦法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決定、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
相關辦法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決定、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決定、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決定、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
機關申報生效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及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之發行條件、發行時程及發行及轉
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
包括但不限於發行金額、發行價格、發行期間、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
定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
或因應主客觀環境因素而需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