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清水那方」違建依法遭拆 業者喊冤:溫泉區點交爭議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彰化報導
彰化縣社頭鄉「清水那方遊憩園地」因民眾檢舉違規收費亭、貨櫃屋、露營帳篷等,彰化縣府依據建築法第25條規定,對於擅自興建的建築物進行查報及後續處理,今(24)日拆除入口收費亭、賣店、廁所、貨櫃屋及豪華帳篷等違章建築,縣府強調「依法行事」。業者則喊冤指出,因溫泉區瑕疵,自點交後爭議不斷,痛批彰化縣府打壓廠商、不服從就要置人家於死地。
彰化縣政府表示,城觀處日前邀集相關單位會勘,以及要求清水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圖說及施工相片,針對清水匯所設置的設施,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相關函釋,該貨櫃屋因置於地面作為倉庫使用,並有供人使用且該物體有避風雨之功能;而帳棚設施係構築於草地或土地上放置輪胎並於胎內灌水泥,再將木棧板固定於胎上,並以歐姆夾將帳篷骨架(熱鍍鋅鋼管)固定於木棧板上,屬半固定式營位設施樣態,所設建築物均應依法申請建築許可。
彰化縣政府指出,原訂於今年11月26日執行拆除作業,清水匯在11月21日向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與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停止執行之聲請,但內政部在11月22日訴願決定書明確認定,除馬卡龍帳篷12頂及土地公帳篷1頂部分予以撤銷外,其餘設施包括入口收費亭、賣店、廁所、貨櫃屋及豪華帳篷均屬違章建築。
縣府也指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也在111月25日裁定,業者聲請停止執行拆除無理由,縣府拆除程序合法;強調違章設施完竣,未來會秉持依法處理的原則,絕不容許違法使用或占地行為,以確保土地使用秩序與民眾權益。
業者回應,政府有的是公權力,人民呢?質疑「清水那方」有什麽大逆不道,危害人民的情事,需要縣府大費周章的「消滅」?業者強調,邀請清水匯公司來投資是彰化縣政府,審核各項投資及營運計劃的也是彰化縣政府,合法合格露營區的也是彰化縣政府,因溫泉區瑕疵無法面對,就打壓廠商將黑的說成白的,不服從就要置人家於死地。
「清水那方」在110年10月6日開幕,當時彰化縣長王惠美更指出,清水岩露營區佔地10公頃,是全台面積最大的合法溫泉露營區,歷經3任縣長的努力,在109年完成溫泉露營區委託營運OT案招商,未來絕對是東南角非常重要的觀光景點。
照片來源:彰化縣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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