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起訴/北院設4關、10法官審查分案 下午2點人工抽籤分給重金專庭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長達7個月,今(26日)上午依《貪污治罪條例》等重罪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多名被告,中午就會把起訴書、證物移請台北法院審理。北院將設下4道關卡、大陣仗出動10名法官進行分案審查,預計將交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審理,下午二點採人工抽籤公開分案。



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分案要點》等相關分案規定,檢察官起訴罪名若為《貪污治罪條例》,由刑事庭法官正常輪值分案;若是《洗錢防制法》且犯罪所得超過一億元,由重金專庭審理;若一案同時有《貪污治罪條例》與《洗錢防制法》等罪名,不論犯罪所得金額與被告人數,均由重金專庭法官輪值分案。因此北檢依行收賄、洗錢等罪起訴京華城案、移審北院後,將交重金專庭辦理。



北檢上午已把柯文哲等5名羈押中的被告從台北看守所提解出來,並把起訴書、全案卷證、被告送到北院,北院為求慎重,設下4道關卡、出動10名法官審核,避免因程序瑕疵而引發不必要的黑箱質疑。



第一關由重金專庭庭長吳承學、輪值庭長林虹祥負責把關,初閱起訴書內容,主要審核北檢起訴法條,確認是否有《貪污治罪條例》及《洗錢防制法》兩罪的適用,初步認定應分普通案件或是重金案件後;接著進入第二關,交給北院「分案審核小組」確認,小組成員共有7名法官,7人將討論吳、林二人的分案決定是否正確。



9名法官共同討論京華城等案是否屬於「刑事重大金融案件」及「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凝聚共識做出決定後,隨即進入第三關,由北院代理院長黃柄縉親自簽核為重大社會矚目案件。



從京華城案被告為具有政黨主席與前台北市長雙重身份的柯文哲來說,本案毫無疑問屬於重大社會矚目的「矚字」案,但因黃柄縉今天剛好要赴立法院接受北院預算審查,若分身乏術、無法及時趕回北院參與分案程序,則將委託其他庭長代為行使職權。



前三關都確認無誤後,分案將進入最後一關,依規定矚字案應「隨到隨分」,且為了公開透明、避免黑箱疑慮,不採一般的電腦隨機抽籤,而是獨立輪次以人工抽籤,並以各股(不含庭長、審判長及重大金融專庭各股)為單位,除請產假、婚假結婚當日、喪假出殯當日外,法官均參與抽籤。



人工抽籤將由重金專庭庭長吳承學主持,並在媒體監督下進行人工抽籤,而因京華城案應分給北院重金專庭審理,預計將由8位重金專庭法官輪分,看看最後由誰「中獎」。分案共設下4道關卡,出動10名法官審核,可見得北院對本案的重視程度。



受命法官中籤後,將先簡略閱讀起訴內容與法條,並於26日傍晚諭知何時召開移審庭,在移審庭召開之前,法官將擇要看完891頁的萬言起訴書的重點,思考柯文哲等5名在押被告起訴後,有無符合逃亡、串供、滅證之虞等羈押要件,並於移審庭內請5人陳述意見,這也是柯等5名羈押被告4個月以來首度有機會對外發聲,預計將花不少時間說明。



柯文哲觸犯的是10年以上重罪,考量他的3名子女都在國外、不認罪、羈押期間曾拒絕提訊、法敵對意識較高,基於人性的「趨吉避凶」,法官形成「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心證機率較高;且共犯「橘子」許芷瑜滯留海外未歸被通緝並註銷護照,她又是柯文哲的心腹,柯對她的證言有實質影響力,法官亦可能形成「串供、滅證之虞」的心證。



法官可能在26日晚上或27日召開移審庭,屆時除讓柯文哲等5人抒發己見,還會詢問蒞庭檢察官有關於是否接押的意見。法官若判定柯文哲有逃亡、串供、滅證之虞,就會裁定繼續羈押,每次3個月,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審》第5條規定「審判中之羈押期間,累計不得逾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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