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財政部:盼立院盡速通過114年總預算案



立法院財委會30日安排行政院、主計總處與財政部列席專題報告「行政院表示:因財劃法修正,114年度總預算須重編」。根據今天出爐的報告,財政部、主計總處均表達,希望立法院盡速審議通過114年度總預算案。

財政部於報告指出,有關中央政府預算編列及財政收支劃分,財政部負責中央政府歲入預算籌編、各級政府稅課收入劃分及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至於支出及補助制度,則屬行政院主計總處權責。

財政部表示,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新台幣3兆1534億元,歲出編列3兆1325億元,已於113年8月30日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中。

財政部指出,立法院12月20日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以114年度相關稅收預算案數推估,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3753億元,但事權並未調整,將對中央施政造成嚴重衝擊。

主計總處則指出,財劃法三讀修正後,中央須再增加釋出財源外,由於一般性補助款不能減少,依法律義務支出則皆屬依相關法令規定編列的經費,也無法因財政困難直接刪減,減列範圍只能侷限在其他的歲出,嚴重衝擊中央施政能力。

主計總處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3兆1325億元為例,其中依法律義務項目,包括各機關人事費、社會保險及退撫支出等1兆8144億元(約占58%),均無法刪減,其餘歲出1兆3181億元(約占42%),須刪減約28%,將造成已核定且尚在執行中的各項計畫經費難以為繼,影響層面廣泛。

主計總處列舉,從國防安全、社會福利、醫療服務、勞工照顧、農業發展、治安維護、重大公共建設、科技及產業發展8大面向均受影響。

產業發展方面,主計總處憂心,相關計畫延遲推動,恐使台灣科研發展落後世界先進水準,喪失國際間科技競逐先機,以及降低國際廠商來台設廠意願。

主計總處進一步表示,此次修法後,地方自有財源將大幅增加,甚至部分縣市獲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已經大於113年度歲出預算規模,不須再自籌財源。

主計總處指出,基於錢隨事權移轉原則,收入劃分宜搭配事權檢討,修正相關行政作用法,並移撥合理業務給地方政府辦理。

各級政府114年度預算的稅課收入,是依據現行財劃法編列,主計總處、財政部均表示,目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由立法院審議中,另地方政府中僅剩2個市縣政府未完成預算審議;希望立法院盡速審議通過114年度總預算案,以利各項歲入籌措及施政順利執行。

此外,財政部表示,近年整體稅收執行情形優於預期,包括國稅及地方稅超過預算數部分,其中,國稅徵起數超過預算數屬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部分,已全數分配地方政府;另稅課收入劃歸中央部分,已依預算法、公共債務法等規定,優先用於減少舉債、增加債務還本,或累積至歲計賸餘。

財政部指出,鑑於稅收徵起情形受經濟景氣等外在因素影響,執行優於預期並非常態,114年度中央稅收預算案數已較113年度預算數增加19.9%,執行結果將不再有大幅超過預算數情形。